使館認證定義
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fā)展,我國向中東,拉美,非洲等國這和地區(qū)的出口貿易是益增長,大量物美價廉的商品大量占入了這些國家的市場,給他們本國的企業(yè)造成的沖擊,因此這些國家為了保護本國企業(yè)的利益和市場,紛紛制定貿易保護措施和產品限制政策,要求我國出口的貨物的有關單據必須經過其駐華使館的認證,方可辦理進口該國海關的通關手續(xù)。常見的有阿根廷和埃及,該國海關就明確規(guī)定,凡是我國出口到該國的貨物,必須出具一般原產地證明書,并由其駐華使館審核后,在證書背面加蓋印章,對證書加以確認,該批貨物方能順利通關。這種在有效單證上由駐華使館蓋章認證的做法,就叫“使館認證”!
土耳其大使館認證
分商業(yè)文件認證和民事文件認證
1 涉外商業(yè)類:出口商登記表、產地證、商業(yè)發(fā)票、合同、提單、裝箱單、價格表、報關單、授權書等。
2 涉外民事類:學歷公證書、未婚公證書、出生公證書、未刑公證書、成績單等。
出口商登記表(EXPORTER REGISTRY FORM) 2008年12月31日,土耳其外貿署最新發(fā)布的《關于紡織服裝產品進口登記的公告(2009/21)》(參考譯文見附件),要求進口商在進口前對公告附件一中所列海關稅則號項下的紡織服裝產品進行登記,填寫“出口商登記表”(見〈公告>附件二)。該規(guī)定2009年2月1日起執(zhí)行,適用于所有國家。根據公告要求,“出口商登記表”需我會和外交部認證后,送土耳其駐華使館領事處或駐華領館進行領事認證。 前來辦理“出口商登記表”認證的紡織服裝企業(yè),需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和稅務登記證影印件作為佐證材料,經我會授權機構審核無誤后出具商事證明書,再送土耳其駐華使館或上海領館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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