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眼的使用要求: a)只適用于敞車。一輛車苫蓋一張篷布。 b)篷布苫蓋平坦,無貨物外露。頂部起脊,兩端包角密貼,兩側線條流暢。各部位尺寸不超限。 c)繩索拴結、捆綁位置正確,繩結牢固,無松弛脫落,捆綁在丁字鐵上的繩索呈蝶翅形結,繩頭余尾長度100~300mm。 d)貨車手制動閘一端篷布下垂遮蓋端板部分長度≤500mm。貨車手制動閘盤外露,不影響手制動閘盤及提鉤桿使用。 e)車輛兩側篷布下垂高度一致,車號外露。 苫蓋方法 a)篷布正面(腰繩向外)縱向苫蓋,腰繩在站臺一側。 b)角繩的捆綁:將篷布每端各2根角繩分別拉緊,使篷布角向外側展開成三角狀。布角兩面壓平后折向貨車端墻,在車輛兩端嚴密包角,穿過壓繩、手提勾或手閘桿內側,呈X型拉緊,分別捆綁在車輛兩端的丁字鐵上。 c)壓繩的捆綁:篷布每端的壓繩,應壓住篷布包角拉緊,使篷布緊貼在車輛端墻上,分別捆綁在車輛側部的丁字鐵上。 d)端繩的捆綁:篷布每端的2根端繩,應拉緊收口,穿過手提勾或手閘桿,分別垂直捆綁在車輛端部的兩個丁字鐵上。 e)腰、邊繩的捆綁:車輛中間有丁字鐵的,篷布中間的腰、邊繩分別捆綁在車輛中間的丁字鐵上;車輛中間無丁字鐵的,篷布中間的腰、邊繩分別捆綁在靠近車輛中間的丁字鐵上。其他腰、邊繩,從車輛兩端開始,朝向車輛中部,順序捆綁在相應丁字鐵上。 bthpw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