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威駿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代理進口注意事項: 一、 委托代理進口的貨物,發(fā)貨單位須提前三天將代理進口貨物的資料(包括:商品名稱、牌子、規(guī)格型號、用途、產地和包裝,機電產品還須提供功率、電壓等并說明工作原理,最好有圖樣目錄一并提供給威駿代理公司)。 二、 待進口公司通過現場海關、商檢、審單中心、歸類中心等部門核實稅則號和監(jiān)管條件,三天內通知委托進口方。 三、 雙方核對清楚發(fā)票、裝箱清單并確定提單上的貨名,修改正確后正式打印。 四、 委托進口單位須根據(威駿 VANJOIN)進口公司提供的資料事先核對擬準備進口商品的監(jiān)管條件,核實是否須辦理機電產品進口批文,是否須提供3C認證(復印件)等。 五、 對于原產國是美國、日本、歐盟、韓國的貨物,在進口前確認是無木質包裝,并須提供原產國的非木質包裝證明;如有木質包裝,請在進口前重新用紙箱或塑料包裝或出示原產國的已熏蒸證明的正本文件。 六、準備好相關清關單證,如果進口口岸是武漢,需要國外提供正本原件清關文件。復印件無效。 七、 委托方需要詳細提供貨物的品名、用途、原理、材質、等申報要素(不同貨物申報要素會不同),首先方便代理公司歸類,確定貨物HS編碼,其次能夠準確申報,以免延誤報關時間。 威駿竭誠為您服務! 服務專線:027-82801008 聯系人:周曉清